服務熱線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JGJ/T 132-2009 居住建筑節能檢測標準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 總則、2 術語、符號、3 基本規定、4 室內平均溫度檢測、5 外圍護結構熱工缺陷檢測、6 外圍護結構熱橋部位內表面溫度檢測、7 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檢測、8 外窗窗口氣密性能檢測、9 外圍護結構隔熱性能檢測、10 外窗外遮陽設施檢測、11 室外管網水力平衡度檢測、12 補水率檢測、13 室外管網熱損失率檢測、14 鍋爐運行效率檢測、15 耗電輸熱比檢測。
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檢測
檢測方法
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的檢測宜在受檢圍護結構施工完成至少12個月后進行。
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的現場檢測直采用熱流計法。
熱流計及其標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用熱流計》JG/T 3016 的規定。
熱流和溫度應采用自動檢測儀檢測,數據存儲方式應適用于計算機分析。溫度測量不確定度應小于0.5°C。
測點位置不應靠近熱橋、裂縫和有空氣滲漏的部位, 不應受加熱、制冷裝置和風扇的直接影響, 且應避免陽光直射。
熱流計和溫度傳感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熱流計應直接安裝在受檢圍護結構的內表面上,且應與表面*接觸。
2 溫度傳感器應在受檢圍護結構兩側表面安裝。內表面溫度傳感器應靠近熱流計安裝,外表面溫度傳感器宜在與熱流計相對應的位置安裝。溫度傳感器連同0.1m長引線應與受檢表面緊密接觸, 傳感器表面的輻射系數應與受檢表面基本相同。
檢測時間宜選在冷月, 且應避開氣溫劇烈變化的天氣。對設置采暖系統的地區,冬季檢測應在采暖系統正常運行后進行;對未設置采暖系統的地區, 應在人為適當地提高室內溫度后進行檢測。在其它季節, 可采取人工加熱或制冷的方式建立室內外溫差。圍護結構高溫側表面溫度應高于低溫側10°C以上;當傳熱系數小于1W/(m2·K) 時,宜高于低溫側10/K°C以上,且在檢測過程中的任何時刻均不得等于或低于低溫側表面溫度。檢測持續時間不應少于96h。檢測期間,室內空氣溫度應保持穩定, 受檢區域外表面宜避免雨雪侵襲和陽光直射。
注: K為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單位: [W/(m2·K)]。
檢測期間,應定時記錄熱流密度和內、外表面溫度, 記錄時間間隔不應大于60min??捎涗浂啻尾蓸訑祿钠骄担蓸娱g隔宜短于傳感器小時間常數的1/2。
數據分析宜采用動態分析法。當滿足下列條件時,可采用算術平均法:
1 圍護結構主體部位熱阻的末次計算值與24h之前的計算值相差不大于5%;
2 檢測期間內di一個INT(2×DT/3)天內與后一個同樣長的天數內圍護結構主體部位熱阻的計算值相差不大于5%。
注: DT為檢測持續天數,INT表示取整數部分。
當采用算術平均法進行數據分析時, 應按下式計算圍護結構主體部位的熱阻,并應使用全天數據(24h的整數倍)進行計算:
式中:
R 一一圍護結構主體部位的熱阻(m2·K/W);
θIj一一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內表面溫度的第j次測量值(°C);
θEj一一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外表面溫度的第j次測量值(°C);
qj 一一圍護結構主體部位熱流密度的第j次測量值(W/m2)。
當采用動態分析方法時,宜使用與本標準配套的數據處理軟件進行計算。
固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
K 一一圍護結構主體部位傳熱系數[W/(m2·K)];
Rj一一內表面換熱阻,應按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93 中附錄二附表2.2的規定采用;
Re一一外表面換熱阻, 應按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93 中附錄二附表2.3的規定采用。
京都電子KEM 多通道熱流計 HFM-GP10
京都電子KEM 熱流計-熱流傳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