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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291-2012 地理標志產品 屏南老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屏南老酒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與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屏南老酒。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屏南老酒
以屏南縣現轄行政區域生產的優質高山糯米為原料,按照屏南老酒技術規范的要求生產,經蒸煮、攤飯、加紅曲下醅、糖化發酵、壓榨、裝壇、陳釀而成的發酵酒。
酒齡
經過發酵后的成品原酒在酒壇、酒罐等容器中貯存的年限。
標注酒齡
銷售包裝標簽上標注的酒齡,以勾兌屏南老酒的酒齡加權平均計算,且其中所標注酒齡的基酒不低于50%。
聚集物
成品酒貯存過程中自然產生的沉淀(或沉降)物。
特型屏南老酒
由于原輔料有所改變具有特殊風味且不改變屏南老酒風格的屏南老酒。
產品分類
按成品風格分
a) 傳統型屏南老酒
b) 清爽型屏南老酒
c) 特型屏南老酒
按含糖量分
a) 干型屏南老酒
b) 半干型屏南老酒
c) 半甜型屏南老酒
d) 甜型屏南老酒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屏南老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的范圍,即福建省屏南縣現轄行政區域內,見附錄A。
要求
原輔料要求
水
釀造用水應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糯米
以屏南縣現轄行政區域優質高山糯米為屏南老酒的主要生產原料。
紅曲米(粉)
發酵用紅曲米(粉)應符合相應標準和有關規定。
焦糖色
焦糖色應符合 GB 8817 的要求。
其它輔料
在特型屏南老酒的生產過程中,可以添加符合國家規定的既可食用又可藥用的物質。
感官要求
傳統型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清爽型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特型
感官要求根據所添加的不同輔料,呈現相應的感官特色。
理化要求
傳統型
干老酒
應符合表3的要求。
半干老酒
應符合表4的要求。
半甜老酒
應符合表5的要求。
甜老酒
應符合表6的要求。
清爽型
干老酒
應符合表7的要求。
半干老酒
應符合表8的要求。
半甜老酒
應符合表9的要求。
特型
理化指標應符合本標準表3-表9的相應要求
微生物指標
傳統型、清爽型和特型老酒的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10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焦糖色用量按生產需要量添加。
凈含量
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執行。
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
按 GB 14881 及 GB 50687 規定的要求。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
總糖(以葡萄糖計)、非糖固形物、酒精度、PH、總酸(以乳酸計)、氨基酸態氮、氧化鈣、β-苯乙醇按 GB/T 13662-2008 中的方法檢驗。
GB/T 13662-2018 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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