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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265-2008 核級可燒結二氧化鈾粉末技術條件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核級可燒結二氧化鈾粉末(簡稱二氧化鈾粉末)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和包裝、運輸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制備核反應堆使用的芯塊的任何235U富集度的二氧化鈾粉末。
本標準特指無任何其他添加物(如潤滑劑、粘結劑、造孔劑)的二氧化鈾粉末。
本標準不包括防止臨界安全事故和職業健康的要求,使用者有義務建立適當的安全和職業健康制度并在使用前確定符合法規的要求。
技術要求
化學要求
鈾含量
鈾含量最小值為87.0%(質量分數,于基)。
氧鈾比(O/U)
二氧化鈾粉末的氧鈾比(O/U)一般控制在2.02~2.18。
雜質元素和含量限值
單個基于鈾質量的雜質元素含量不應超過表1規定的限值,表1所列雜質元素含量的總和不應超過1500μg/gU。若單個元素分析結果低于分析方法所能檢測的最小限值,則按其最小限值加到總雜質含量中。
水分含量
水分含量不應超過二氧化鈾粉末質量的0.4%。
同位素含量
應實測234U、235U、236U的含量,以質量分數報出結果。235U同位素富集度低于5%的二氧化鈾粉末按 GB/T 13696-2007 中4.1執行,高于5%富集度的由買賣雙方商定。
當量硼含量
用于熱中子反應堆時,總當量硼含量(EBC)不應超過4.0μg/gU。總當量硼含量是單個雜質元素當量硼含量之和。表2列出了計算總當量硼含量時所應考慮的元素和這些元素在中子速度為2200m/s條件下測定的吸收截面值。計算當量硼含量所需特定元素和其吸收截面值取決于各反應堆的特性,表2僅作為一個例子。特定元素及其當量硼含量由供需雙方確定。
單個雜質元素當量硼含量等于該元素的當量硼含量因子與其含量之積(μg/gU)。
上述限定不適用于快中子反應堆。
清潔度
粉末應無肉眼可見異物,例如金屬微粒和油污。
物理要求
顆粒尺寸
所有二氧化鈾粉末應通過425μm的標準篩。顆粒尺寸的分布和確定方法自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比表面積
二氧化鈾粉末比表面積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松裝密度
二氧化鈾粉末的松裝密度取決于制造工藝,除非供需雙方另有商定,松裝密度最小應為0.625g/cm3。
可燒結性
二氧化鈾粉末可燒結性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附錄C所描述的可燒結性試驗可作為參考。
試驗方法
二氧化鈾粉末的化學和物理要求等方面的檢驗方法應按國家有關標準方法或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法進行。
GB 11841-1989 二氧化鈾粉末和芯塊中鈾的測定 硫酸亞鐵還原-重鉻酸鉀氧化滴定法
GB 11840-1989 二氧化鈾芯塊水分含量測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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