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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SJD 002-2019 醫用清洗劑衛生要求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醫用清洗劑原料要求、基本要求、技術要求、檢驗方法、運輸、貯存和包裝、標識要求及注意事項。
本標準適用于醫用清洗劑的生產與應用。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醫用清洗劑 medical detergent
用于增強水對醫療器械、器具及其他相關物品上污物清洗效果的制劑。
酸性醫用清洗劑 acid medical detergent
pH值≤6.5的醫用清洗劑。
中性醫用清洗劑 neutral medical detergent
pH值在6.5~7.5之間的醫用清洗劑。
堿性醫用清洗劑 alkaline medical detergent
pH值≥7.5的醫用清洗劑。
含酶醫用清洗劑 enzyme-containing medical detergent
加入了酶制劑如蛋白酶、淀粉酶和脂肪酶等,能分解相應有機污染物的醫用清洗劑。
特殊用途的醫用清洗劑 detergent for special use
具有專門用途,如抗抑菌、去除生物膜、除垢除銹等作用的醫用清洗劑。
原料要求
表面活性劑:應為無毒或低毒級物質。
酶:其質量應符合企業標準要求。
抗菌劑:不得使用抗菌藥物及其同名原料,不得使用各種醛類化合物。
水:在25°C條件下,電導率≤15μS/cm。
基本要求
醫用清洗劑應使用安全,可有效去除相應的污染物。
醫用清洗劑應符合下列要求:
a) 與人體組織有良好的相容性,對人體無毒、無刺激;
b) 與醫療器械及其材料有較好的材料相容性,不與醫療器械發生反應或產生有毒、有害的產物;
c) 應沒有或僅有輕微的金屬腐蝕性,不影響醫療器械的機械性能,不影響消毒滅菌因子的穿透;
d) 醫用清洗劑及其降解產物應不會造成環境污染。
技術要求
感官
液體產品應清澈透明,不分層,無懸浮物或沉淀,無異味,顏色宜為淺色;固體產品應外形規則,色澤均勻,無明顯雜質和污跡。
雜質
熒光增白劑、甲醇、甲醛、砷(1%溶液中以砷計)、重金屬(1%溶液中以鉛計)的要求按 GB 9985。
金屬腐蝕性
中性醫用清洗劑對金屬基本無腐蝕;酸性和堿性醫用清洗劑宜對金屬基本無腐蝕或僅有輕度腐蝕;醫用清洗劑對器械的腐蝕程度不宜強于水洗。
硬度
醫用清洗劑宜能減少或絡合水中的金屬離子(如Ca2+ 和Mg2+),降低水的硬度,減少水垢沉積。
發泡
醫用清洗劑宜為低泡型,易于漂洗干凈。
穩定性
物理性狀穩定性
在高溫、低溫試驗條件下,產品的物理性狀應保持原有狀態不變。
有效成分含量穩定性
有效期應≥1年。
在有效期內,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應≤10%;有效成分無法測定的,其清洗效果應達到要求。
含酶醫用清洗劑,在有效期內,酶活力下降率應≤20%。
開封后有效期
產品應注明開封后有效期。在標識的開封后有效期內,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應≤10%或其清洗效果達到要求。
清洗效果要求
醫用清洗劑應符合下列實驗結果:
a) 血液和細菌混合污染物試驗:對細菌的去除率應≥99%,且ATP含量下降率應≥99%。
b) 人工模擬污染物試驗:清洗后,肉眼觀察污染物應溶解脫落,外觀表面清潔光亮、無殘留物質,且污染物去除率≥95%。
標明對蛋白有效的或標明含有蛋白酶的醫用清洗劑,對蛋白的去除率應≥90%;標明對淀粉有效的或標明含有淀粉酶的醫用清洗劑,對淀粉的去除率應≥60%;標明對脂肪有效的或標明含有脂肪酶的醫用清洗劑,對脂肪的去除率應≥50%。
標明對生物膜有效的醫用清洗劑,模擬生物膜中的細菌減少值在90%以上,ATP含量減少值在90%以上。
有抗菌作用的醫用清洗劑,應說明抗菌作用的原理。在說明書規定的浸泡時間內,醫用清洗劑應用液對銅綠假單胞菌、大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滅率≥90%。
安全性
醫用清洗劑應達到實際無毒級。
醫用清洗劑應為對皮膚無刺激或輕度刺激,不引起皮膚反應。
醫用清洗劑表面活性劑生物降解度應≥90%。
微生物指標
細菌菌落總數限值為100CFU/mL,不得含有致病菌。
檢驗方法
酶活力測試:方法見附錄B。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酶活力的試驗方法
B.4 脂肪酶
B.4.1 定義
1mL液體酶于40°C,pH=7.5的條件下,水解脂肪每分鐘產生1μ mol的脂肪酸,即為一個脂肪酶國際單位,以U/g表示。
B.4.2 原理
脂肪酶在一定條件下,能使甘油三酯水解成脂肪酸、甘油二酯、甘油單酸和甘油,所釋放的脂肪酸,可用標準堿溶液進行中和滴定,用pH計或酚酞指示液指示反應終點,根據消耗的堿量,計算其酶活力。 反應式為: RCOOH + NaOH ——→ RCOONa + H2O
B.4.3 試驗材料
B.4.3.1 聚乙烯醇(PVA)聚合度1750±50。
B.4.3.2 橄欖油。
B.4.3.3 95%(體積分數)乙醇(GB/T 679)。
B.4.3.4 底物溶液的制備:
a) 稱取聚乙烯醇(PVA)40g,加水800mL,在沸水浴中加熱、攪拌,直至全部溶解,冷卻后定容至 1000mL。以干凈的雙層紗布過濾,取濾液備用;
b) 量取4%PVA溶液150mL,加橄欖油50mL,用高速組織搗碎機處理6min (分2次處理,每次3min,中間休息5min),即成乳白色PVA乳化液。該溶液要現用現配。該溶液如貯存在冰箱中,有效期為一周。
B.4.3.5 0.025mol/L磷酸緩沖液(pH=7.5):
a) 甲液 稱取磷酸二氫鉀(KH2PO4)17.01g ,加蒸餾水溶解并定容至500mL;
b) 乙液 稱取磷酸氫二鈉(Na2HPO4·12H2O)44.77g,加蒸餾水溶解并定容至500mL;
c) 使用液 吸取甲液13mL,加乙液100mL,混勻,即成0.25mol/L磷酸緩沖液。使用時用蒸餾水稀釋10倍,即成0.025mol/L磷酸緩沖液,用pH計校正。
B.4.3.6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c(NaOH)=0.05mol/L:按 GB/T 601 配制與標定c(NaOH)=0.5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使用時,準確稀釋10倍。
B.4.3.7 10g/L酚酸指示液:按 GB/T 603 配制。
B.4.4 儀器設備
B.4.4.1 恒溫水浴:40°C±0.2°C。
B.4.4.2 高速組織搗碎機:8000r/min~12000r/min。
B.4.4.3 pH計:分度值為0.02pH單位或2mV。
B.4.4.4 電磁攪拌器。
B.4.4.5 微量滴定:10mL,分刻度≤0.05mL。
B.4.5 試驗步驟
B.4.5.1 待測酶液的制備
吸取液體酶1.00mL,用磷酸緩沖液定容至刻度搖勻、稀釋倍數參考表B.3,控制酶液濃度,樣品與對照消耗堿量之差在1mL~2mL范圍內。注意,吸取樣品時,應將酶液搖勻后再取。
B.4.5.2 測定
B.4.5.2.1 電位滴定法(方法一)
B.4.5.2.1.1 用pH=9.22的硼酸鈉(硼砂)緩沖液,按pH計使用說明書進行校正儀器。
B.4.5.2.1.2 取兩個100mL燒杯,于第一個空白杯(A)和第二個樣品杯(B)中各加底物溶液(B.4.3.4)4.00mL和磷酸緩沖液(B.4.3.5)5.00mL,再于A杯中加入95%乙醇(B.4.3.3)15.0mL,于40°C±0.2°C水浴中預熱5min,然后于A、B兩杯中,各加待側酶液1.00mL,立即混勻計時,在40°C±0.2°C水浴中準確反應15min,于B杯中立即補加95%乙醇15.0mL終止反應,取出。
B.4.5.2.1.3 在燒杯中放一枚轉子,置于電磁攪拌器上,在攪拌下,用0.05mol/L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直至pH=10.3,為其終點,記錄消耗0.05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體積。
B.4.5.2.2 指示劑滴定法(方法二)
B.4.5.2.2.1 取兩個100mL錐形瓶,分別于空白瓶(A)和樣品瓶(B)中,各加底物溶液(B.4.3.4)4.00mL和磷酸緩沖液(B.4.3.5)5.00mL,再于A瓶中加入95%乙醇(B.4.3.3)15.0mL,于40°C±0.2°C水浴預熱5min,然后,在兩瓶中各加待測酶液1.00mL,立即混勻計時,在40°C±0.2°C水浴中準確反應15min,在B瓶中立即補加95%乙醇15.0mL終止反應,取出。
B.4.5.2.2.2 于空白和樣品溶液中各加酚酞指示液2滴,用0.05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直至微紅色并保持30s不褪為其終點,記錄消耗0.05mol/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體積。
B.4.6 結果計算
樣品酶活力計算見式(B.5):
式中:
X —— 樣品的酶活力,單位為酶活力單位每克(u/g);
B —— 滴定樣品時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A —— 滴定空白時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c ——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0.05 ——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濃度換算系數;
50 —— 0.05mol/L氫氧化鈉溶液1.00mL相當于脂肪酸50微摩爾(μ mol);
1/15 —— 反應時間15min,以1min計;
n —— 稀釋倍數;
所得的結果表示至整數。
B.4.7 結果的允許差
平行試驗相對誤差不得超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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