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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JX 003-2024 超低度米香型白酒
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超低度米香型白酒的術語和定義,規定了要求、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的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超低度米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超低度米香型白酒 Ultralow Mixiangxing baijiu
以大米為主要原料,采用小曲為糖化發酵劑,經糖化、發酵、蒸餾、陳釀、勾調,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酒精度在15%vol~24%vol之間的白酒。
要求
原輔料要求
大米
應符合 GB/T 1354 的規定,其中碎米含量不做要求。
小曲
應符合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加工用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安全要求
應符合 GB 2757 的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8951 的規定。
檢驗方法
理化要求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
按 GB/T 12456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總酯、酸酯總量
按 GB/T 10345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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