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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SGTS 386-2023 香山之品 調味料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香山之品調味料酒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成分為主體,添加食用鹽(可加入植物香辛料),配置加工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和定義。
技術要求
原輔料要求
所有原輔料應符合 GB 2760、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規定。
發酵酒應符合 GB 2758 的規定。
蒸餾酒應符合 GB 2757 的規定。
食用酒精應 GB 31640 符合的規定。
其他植物香辛料應符合 NY/T 901 的規定。
食用鹽應符合 GB/T 5461 的規定。
其他輔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安全要求
安全指標
甲醇、cyanide應符合 GB 2757 的規定。
真菌毒素
應符合表3的規定。
污染物
應符合表4的規定。
微生物指標
應符合 GB 29921 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使用量
應符合 GB 2760 和相關公告的規定。
凈含量要求
應符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2023]第70號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14881 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檢驗
酒精度
按 GB 31640 規定執行。
GB 31640-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酒精
氨基酸態氮
按 GB 5009.235 規定執行。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
總酸
按 GB 12456 規定執行。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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