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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684-2024 甘蔗糖蜜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甘蔗糖蜜的感官、理化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規則、運輸和貯存的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結晶糖膏通過離心分離出的甘蔗糖蜜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和定義。
要求
感官要求
色澤深棕、呈黏稠狀液體、無異味。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注:總糖分、總灰分、酸度高于以上指標值時,若買賣雙方仍要進行交易,應制定詳細的合同。
試驗方法
錘度
錘度-折射法(仲裁法)
方法提要
甘蔗糖蜜經稀釋一定倍數后, 在折射儀上測其可溶性固體物質, 經溫度校正, 乘以稀釋倍數可得糖蜜的折射錘度。
儀器、設備
阿貝折射儀,折射率測量范圍1.3000~1.700。分劃板上折射率最小分度值0.001。
糖量濃度測量范圍0%~95%,分劃板上糖量濃度最小分度值0.5%。
溫度計,0°C~30°C,刻度0.1°C。
測定步驟
樣品處理
甘蔗糖蜜樣品經充分攪拌后加蒸餾水進行質量稀釋3~4倍,充分攪拌均勻。
校正
用蒸餾水校正儀器,20°C時蒸饋水的折射率為1.33299,若溫度不在20°C,可查蒸餾水折射率表,調節儀器的示值與該溫度對應的折射率相符即可。
測定
打開折射儀的棱鏡,滴加適量的樣液于棱鏡上,迅速閉合并鎖緊。待樣液達到棱鏡溫度時,調節光源及讀數反射鏡,使視場明亮,轉動棱鏡手輪,使視場中明暗分界線恰在十字線中心,讀取樣液的折射錘度及測定時的溫度。
計算及結果表示
甘蔗糖蜜的折射錘度按公式(6)計算,數值以g/100g表示,計算結果保留三位有效數字。
式中:
B ——折射錘度,單位為克每一百克(g/100g);
N ——稀釋倍數;
B1——t°C時糖液的折射錘度;
k ——t°C時折射錘度溫度校正數,應符合附錄B規定。
精密度
在同一實驗室由同一操作者在短暫的時間間隔內、用同一設備對同一試樣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應超過算術平均值的2%。
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數顯折射錘度測定儀 RA-600